一、山坡地之永續經營
一九八三年聯合國成立「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」,著手制定全球變遷議程(Global Agenda for Change),對未來提出永續發展之環境策略,一九八七年發布之我們共同的未來(Our Common Future)再次強調永續發展的重要,且不以犧牲後代權益為原則,繼之一九九二年聯合國召開地球高峰會議,並由各國元首共同簽署「二十一世紀議程」(Agenda 21),從此永續發展不再只是政策上的宣示,各國必須要有實際的行動計劃(Action Plan),而且要有國家級的具體體制(United Nations, 1993)聯合國為督導各國落實「二十一世紀議程」,乃於一九九三年特別成立「永續發展委員會」(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),聯合國揭示之「二一世紀議程」計四大部分,其中絕大部分係說明資源保育與管理,主要內容為如何更有效地運用自然資源及保護地球資源,相關議題包括,保護大氣層,综合土地資源利用,保護並合理使用森林資源,控制沙漠化,保護山區生態系,滿足農業需求而不破壞土地資源生物多樣化之永續發展,對環境改善之生物技術管理,保全海洋資源等問題。
國內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五條稱:山坡地保育利用,係指依自然特徵應用工程、農藝或植生方法,以防治沖蝕、崩坍、地滑、土石流失等災害,保護自然生態景觀,涵養水源等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,並為經濟有效之利用,由此可知如何採用農藝手法,防止坡地遭受沖刷、維護坡地穩定,對於生命財產之安全極為重要。山坡地是臺灣極為珍貴的地資源,也是涵養水份的重要區帶,它更是世代子孫共同擁有的資產,任何一代均不允許加以濫用及糟蹋,因此世世代代都應加以有效利用,合理的使用及永續的經營管理。
農業為依賴自然環境生產的產業,有與生俱來維護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、調節氣候、促進水與空氣等自然物質自淨能力之功能,隨著人口的急遽增加,農業供應國計民生所需量食的任務愈形沉重,至農業技術不斷革新,農業趨向精耕與集約式生產,然而偏重正面的效益,忽略了環境維護的結果,任憑山坡地開墾,使土壤飽受侵蝕,導致大量的山土流失,生活環境每況愈下,加以肥料農藥及除草劑競相爭投,產生「農業公害與環境污染」威脅人體健康,使得自然景觀被破壞,野生動、植物之生長棲息場所逐漸減少,景觀及自然之美逐漸降低,使自然景觀面臨難題,對環境造成莫大衝擊,農業與經濟發展造就環境負擔的衝突,也就由於環境意識的滋長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,而愈行嚴重。目前,我們所享有的經濟成長繁榮,有許多幾乎全是犧牲環境的品質為代價,如何在農業與經濟發展過程中,同時重視環境維護,進而追求生態平衡,至為重要。